首页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评估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评估委员会委员、评估专家组成员在评估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资格。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