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民政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估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评估委员会投诉举报。民政部门、评估委员会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