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评估等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评估等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评估委员会委员、复核委员会委员和评估专家在评估工作中未履行职责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委员或者专家资格。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