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评估机构和职责 第十三条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评估机构和职责 第十三条 评估委员会召开最终评估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最终评估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估结论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