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办案人员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原则。
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书证;
物证;
证人证言;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书证;
物证;
证人证言;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