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社会组织的境外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规定。驻在国家(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遵守其规定。如果本办法的要求比驻在国家(地区)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但驻在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施本办法的,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