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