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确保安全有效。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