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3. 第四章

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资金下达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各省资金申请报告,按建设程序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对直接下达到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各省发展改革部门须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各地常住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行政区划数量等因素,结合各地发展现状及建设需求,予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奖优罚… 第十四条 年度投资计划中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退役军人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全部采取带项目下达方式。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