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四章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社会团体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