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