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承办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社会科技奖活动开展情况。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