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过定期评价和及时监督相结合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开举报受理渠道,接受监督举报,发挥社会监督、公众监督、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