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规范健康发展,提高社会科技奖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科…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科技奖指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称设奖者)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设立,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奖: 第五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科学家精神,遵循依法办奖、公益为本、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道路。 第六条 面向全国或者跨国(境)的社会科技奖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