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第三章 教育机构的教学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九条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教育机构的教学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九条 教育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教育设施、设备和资料,并充分借助广播电视大学和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