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维护举办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