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200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实施现场监督前,检查组应收集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其他资料,主要包括:

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个人或单位举报、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

被监督单位有关情况和材料;

与检查有关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