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