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