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 第二章 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 第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 第七条 社会保障卡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 医保电子凭证是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