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年) 第九条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