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申请审批 第十六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申请审批 第十六条 受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或委托的组织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批准授予权限范围外等级称号人员的材料逐级提交。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