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配额管理 第十二条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配额管理 第十二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参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统一的配额免费分配方法和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可制定并执行比全国统一的配额免费分配方法和标准更加严格的分配方法和标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