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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19年)
  3. 2. 重点排放企业出售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扣除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 (四)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19年) (四)

2. 重点排放企业出售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扣除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 重点排放企业自愿注销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注销配额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

重点排放企业自愿注销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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