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精神,确定地方财政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支持力度,制定地方所属… 第十八条 科研机构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