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三章 救援装备与设施 第二十四条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救援装备与设施 第二十四条 矿山救援队应当根据服务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明确列出处置各类事故需要携带的救援装备;需要携带其他装备赴现场的,由带队指挥员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