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5年) (三)

(三) 申请事项属于本资质认定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本资质认定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作出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