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三条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据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行业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