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31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