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 第三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执行本办法负有下列职责: 三、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 三、 第三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执行本办法负有下列职责: 三、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考核指标体系及定期报表制度;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