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六条 探矿权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登记管理机关组织评标,采取择优原则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缴纳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费用后,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并履行标书中承诺的义务。 第十六条 探矿权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登记管理机关组织评标,采取择优原则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缴纳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费用后,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并履行标书中承诺的义务。 引用法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