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六条 探矿权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确定招标区块,发布招标公告,提出投标要求和截止日期;但是,对境外招标的区块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探矿权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确定招标区块,发布招标公告,提出投标要求和截止日期;但是,对境外招标的区块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定。 引用法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