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 第二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