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章 矿业权转让 第一节 出售、作价出资、合作 第四十二条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矿业权转让 第一节 出售、作价出资、合作 第四十二条 合作勘查或合作开采经营是指矿业权人引进他人资金、技术、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