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章 矿业权转让 第一节 出售、作价出资、合作 第四十一条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矿业权转让 第一节 出售、作价出资、合作 第四十一条 矿业权作价出资是指矿业权人依法将矿业权作价后,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