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二章 矿业权出让 第二节 招标 第二十六条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矿业权出让 第二节 招标 第二十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招标方式出让矿业权时,应委托评估机构对矿业权进行评估。经依法确认的评估结果可以作为确定标底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