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六条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