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知识产权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认证范围;

认证依据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类别;

认证证书出具日期和有效期;

认证机构的名称、地址和机构标志;

认证标志;

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