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国督学培训工作及组织相关培训,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区域督学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