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分押分管 第四十三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分押分管 第四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将男性和女性罪犯、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分别关押和管理。 有条件的看守所,可以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 第一节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