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2003年) 二、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2003年) 二、 二、 审查内容 (一)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2〕77号)… (二)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是否与经国务院批准的涉海区划、规划相衔接,是否与军事设施保护要求相一致。 (三) 对海洋功能区区位条件、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分析,以及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的分析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四)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目标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规划相协调。 (五)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是否有保证实施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