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2003年) (一)

(一)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2〕77号)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