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省级海洋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规划编制计划,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同意后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