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年度自查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考核部门年度自查工作要求和考核检查基本评价指标,每年组织自查。主要检查所辖市(县)上一年度的耕地数量变化、耕地…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考核部门报送自查情况。考核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和有关督察检查情况,将有关情况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报,并纳入省级政府…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