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以下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