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与有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