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条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应当制定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规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严格规范推荐、评审、授奖程序,保障科学技术奖励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科学技术奖励的质量和水平。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