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2006年) 三、

三、 人员编制

核定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行政编制共498名,为中央垂直管理系统的编制,不计入地方行政编制总数。

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领导职数原则上按1正1副配备,少数管理任务较重的,可增配1名副职领导职数。

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问题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