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2006年) 二、 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2006年) 二、 二、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二) 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 (三) 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四) 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