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通过直播间销售或者提供下列违法商品或者服务:
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
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